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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指南》


真诚地欢迎您为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。为了提高办事效率,明确责任,请您首先阅读《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指南》。


一、参与信访活动应遵守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的《信访工作条例》。


二、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事项受理范围:


(一)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直属单位的工作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;


(二)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政策、发布的规章制度等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;


(三)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,或者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;


(四)其他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责范围内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。


三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(不再)受理的信访事项受理范围:


(一)不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直属单位职权范围的;


(二)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;


(三)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再次提出的;


(四)未在规定时限提出复查、复核,仍就同一事项重复信访的;


(五)已有复核意见且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;


(六)已经办结,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;


(七)其他不予(不再)受理的信访事项。


四、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不得有下列行为:


(一)在机关、单位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,围堵、冲击机关、单位,拦截公务车辆,或者堵塞、阻断交通;


(二)携带危险物品、管制器具;


(三)侮辱、殴打、威胁机关、单位工作人员,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,或者毁坏财物;


(四)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、滋事,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;


(五)煽动、串联、胁迫、以财物诱使、幕后操纵他人信访,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;


(六)其他扰乱公共秩序、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

五、信访人可通过网络、书信、电话、走访等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信访事项:


(一)来信,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室,邮政编码:100088。


(二)来访,请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接待室。


接访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
上 午 8:30-11:30

下 午 13:30-16:30


信访人应到传达室进行登记,出具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备好信访事项材料,在传达室耐心等待接谈。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,应当推选代表,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。


(三)电话:如果您想咨询信访事项的办理,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进展和结果请拨打电话(010)62083357。


(四)网络:请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(www.cnipa.gov.cn)“互动”栏目中“网上信访”平台,可进行网上信访留言。


六、如果您想了解有关专利、商标、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业务的办事指南,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网站,点击“服务”栏目中“政务服务平台”查询。


七、如果您需要就有关专利、商标等方面的政策和相关业务进行咨询,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网站,点击“互动”栏目中“留言咨询”平台,或者点击“互动”栏目中“智能问答平台”搜索相关问题,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(010)62356655。


八、如果您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,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网站,点击“政务”栏目中“政府信息公开”,按要求提交申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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